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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職 工
第五十七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、解雇、辭職、工資、福利、勞動保險、勞動保護、勞動紀律等事宜、按《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》辦理.
第五十八條 合資公司招雇職工,由當地勞動部門推薦,或者經當地勞動部門同意,由合資公司自行招雇,經考核,擇優錄用.
第五十九條 合資公司有權對違犯合資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,給予警告、記過、降薪的處分,情節嚴重,可予以開除.對開除、處分的職工,須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.
第六十條 職工的工資待遇,參照××特區的有關規定,根据合資公司具體情况,由董事會確定,幷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.
隨着生産的發展、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,合資公司應適當提高職工工資.
第六十一條 職工的福利、奬金、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,合資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,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産和工作
目录
第一章 總 則
第二章 宗旨,經營範圍
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
第四章 董事會
第五章 管理部門
第六章 財務會計
第七章 利潤分配
第八章 職 工
第九章 工會組織
第十章 期限,終止,淸算
第十一章 規章制度
第十二章 附 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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