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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附 則
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的修改,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,幷報原審批機構審批.
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文書寫,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.但兩種文本解釋有矛盾時,以中文文本爲准.
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(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)批准生效.
目录
第一章 總 則
第二章 宗旨,經營範圍和規模
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
第四章 董事會
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
第六章 財務會計
第七章 銷售産品與購置物資
第八章 償還乙方投資和利潤分配
第九章 職 工
第十章 工會組織
第十一章 期限,終止和解散
第十二條 規章制度
第十三章 附 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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